印度或将放松核事故责任法,为美国核电公司投资开绿灯
三位印度政府消息人士称,印度正计划放宽核责任法,以限制对设备供应商的事故相关处罚。此举主要是为了吸引那些因无限风险而望而却步的美国公司。
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政府的提议是到2047年将核电产能扩大12倍至100吉瓦的最新举措,同时也为印度在与美国的贸易和关税谈判中提供助力。
三位消息人士称,原子能部门制定的一项法律草案删除了《2010年民用核责任损害法》中的一项关键条款,该条款规定供应商对事故承担无限责任。
德勤南亚区首席增长官德巴西什·米什拉表示:“印度需要核能,它清洁且必不可少。”
“责任上限将减轻核反应堆供应商的主要担忧。”
这些修订符合国际规范,将维护安全的责任放在运营商身上,而不是核反应堆的供应商身上。
新德里希望这些变化能够缓解通用电气公司和西屋电气公司等主要美国公司的担忧,由于发生事故时存在无限风险,这些公司多年来一直袖手旁观。
分析人士表示,修订后的法律通过对于印度和美国今年的贸易协议谈判至关重要,该协议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双边贸易额从去年的1910亿美元提高到5000亿美元。
据消息人士透露,莫迪政府有信心在定于7月开始的议会会议上获得修正案的批准。
根据拟议的修正案,发生事故时,运营商向供应商索取赔偿的权利将以合同价值为上限,并受合同中规定的期限限制。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经营者向供应商索赔的金额和追究供应商责任的期限。
印度2010年的核责任法源于1984年的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这是一起全球最严重的工业事故,事故发生在美国跨国公司联合碳化物公司旗下的一家工厂,造成5000多人死亡。
1989年,联合碳化物公司同意支付4.7亿美元的庭外和解金。
现行的责任法实际上将西方公司排除在巨大的市场之外,并且自2008年美印达成核合作协议以来,美印关系也变得紧张。
这也使得美国公司相对于俄罗斯和法国公司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后者的事故责任由其政府承担。
三位消息人士称,该法案草案还提议将小型反应堆运营商的责任上限降低至5800万美元,但不太可能改变大型反应堆运营商的责任上限,目前该上限为1.75亿美元。
印度大力发展核电以满足其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同时又不损害净零排放承诺,为此,印度提议允许印度私营企业建造此类核电站。
印度信实工业、塔塔电力、阿达尼电力和韦丹塔有限公司等企业集团已与政府商谈在该领域各自投资约51.4亿美元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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